国家保密局公告 (2022年第5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 一、凡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级(甲级)保密资格(资质)证书到期的(已取得新的证书或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除外),有效期延至2023年6月30日。 二、凡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一级(甲级)保密资格(资 剩余50%未阅读,...
自2022年6月1日起,委托各设区市保密局承担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下放内容 各设区市行政区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保密资质书面审查、现场审查和“双随机”抽查工作。二、工作安排 乙级保密资质申请单位应当向注册地所在设区市保密局提交《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家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