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2021年12月24日第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第3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
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2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950年6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公布 1950年6月29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工会的权利与责任 第三章 工会基层组织 第四章 工会经费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第一篇:中国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六十二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二○...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