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各级人民法院及派出人民法庭应当通过张贴公告、电子显示屏发布、发放宣传手册、口头释明以及媒体宣传等方式,积极引导申请跨域立案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通过互联网登录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向全省任何一家法院提交网上立案申请。 第五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站)申请跨域立案的,人民法院诉讼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我省自2017年5月1日起全面启动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网上立案系统的功能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省法院起草了《关于运用网上立案系统在全省法院开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规定(试行)》,现印 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