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品检验 简称 进口检验 释义 进口商品的检验工作 根据 中国有关法律、法规 目录 1方式 2报验情况 3检验出证 4说明 折叠编辑本段方式 1.进口商品的贸易关系人或其委测斤标病封沉念财托的检验机构,按照贸易合同及有关标准,在货物装运前,或货抵目的港、或用货地后,对进口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
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由国家设立的检验机构或向政府注册的独立机构,对进出口货物的质量、规格、卫生、安全、数量等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证书的工作。目的是经过第三者证明,保障对外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国家规定,重要进出口商品,非经检验发给证件的,不准输入或输出。定义 进出口商品检验(Import / export commodity...
二、进出口商品检验范围与法律依据 1、法定检验 法定检验检疫商品是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这部分商品的范围主要体现在《检验检疫商品目录》。除此之外,《商检法》、《认证认可条例》、《商检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还规定了一些出入境...
(一)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管 1.什么是旧机电产品? 2.哪些旧机电产品允许进口? ①列入禁止进口目录内的旧机电产品有4类:主要包括旧锅炉、旧压力容器、旧机动车辆、旧医疗设备以及带有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电器产品等。 ②国家允许并实施商品检验监管的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有7类:包括金属制品、机械及设备、...
一类是列入《种类表》和合同规定由我国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进口商品。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货、用货或其代理接运部门立即向口岸商检机构报验,填写进口货物检验申请书,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有关资料和单证,检验机构接到报验后,对该批货物进行检验,合格后,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印章,海关据此放行。
第十五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阻挠。第二章 进口商品的检验 第十六条 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通关放行后20日内,收货人应当依照本...
第十四条对实施抽查检验的进口商品,海关可以在进口商品的卸货口岸、到达站或者收用货单位所在地进行抽样;对实施抽查检验的出口商品,海关可以在出口商品的生产单位、货物集散地或者发运口岸进行抽样。 第十五条抽取的进出口商品的样品,由被抽查单位无偿提供。样品应当随机抽取,并应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样品及备用样品的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进口机动车辆到货后,收货人凭海关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单及有关部门签发的其他单证向车辆管理机关申领行车牌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质量缺陷的,海关应当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5►进口玩具检验监管 ...
第十七条 对不便携带的被封样品,抽查检验人员可以要求被抽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邮寄或者送至指定地点,被抽查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第十八条 销售商应当及时通知供货商向海关说明被抽查检验进口商品的技术规格、供销情况等。第十九条 承担抽查检验的检测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条件和能力。检测单位应当严格按照...